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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三章 真正的帝王之学(第1页)

其二,百世犹可复仇

对于复仇的时间,我们常说“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”

。而公羊学派则认为“虽百世可也”

。春秋时期,齐襄公荒淫无道,与妹妹文姜私通,杀害了妹夫鲁桓公。

但齐国先祖齐哀公也曾被其他国家的先祖陷害而死。过了9o年后,秦襄公灭晋国,报了9o年前的仇,这一行为被《公羊传》称为“大义”

汉武帝讨伐匈奴时,也曾引用“春秋大义”

,下诏说:“高皇帝有白登之围,吕后有冒顿之辱。”

意思是,为了报高祖白登之围和吕后被冒顿羞辱之仇,这是正义之举。历史中某些国家不仅犯下罄竹难书的罪行,而且毫无歉意,因此复仇解恨,合乎大义。所以,虽百世犹可复仇。

乍一听,“百世犹可复仇”

似乎是对血腥仇杀的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推崇,但实质上,这是《公羊传》对正义和秩序的一种追求方式。

其三,复仇不除害

我们常说“冤冤相报何时了”

,那么公羊学派岂不是鼓励仇杀?其实并非如此。公羊学派对复仇有着严格限制和规范。

先,公羊学派强调复仇的正义性。《公羊传》中说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”

父亲无辜被杀,儿子报仇是可以的;父亲有罪被杀,儿子报仇则会导致冤冤相报,没有尽头,是不被允许的。这就是坚持复仇必须以正义为前提。

其次,如果侵略者以此为借口试图死灰复燃,则是不合法的。这与公羊学派对社会秩序的追求是一致的。《公羊传》还明确提出“复仇不除害”

,即复仇的对象只能限于仇人本身,不能扩大报复对象,不能赶尽杀绝。复仇的主体也只能是被害者的儿子,朋友可以帮忙,但不能抢在复仇者前面。孔子也曾说:“不为主人能,则执兵而陪其后。”

最后,《公羊传》尤为强调,实施这种复仇必须是在“上无天子,下无方伯”

的状态下,即社会秩序混乱、正义不能伸张时,才鼓励用极端手段讨回公道,给予有罪行的人应有的惩罚。但如果社会秩序正常,有天子在,则应遵循正当途径伸张正义,不得实施这种复仇行为。

正是对复仇制定了种种规范,防范了复仇的扩大化和过度化。因此,公羊学派所提倡的复仇并不是极端,而是血性,这就是中国人讲究的“恩怨分明”

其四,臣可向君复仇

《公羊传》复仇论中最为特异之处,就是主张臣可向君复仇。《公羊传》所主张的君臣关系其实是双向的,因为它秉持一种“君臣以义合”

的观念。

如今,越来越多的领导和企业喜欢以感恩论调打压员工,却又觉得员工没有良心。孟子曾说:“君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君如腹心;君之视臣如犬马,则臣视君如国人;君之视臣如土芥,则臣视君如寇仇。

君臣关系以及领导和下属的关系,都是以义相结合的。既然能结成,当然也可以解除。如果君不义,君臣关系就解除了。

臣子有仇怨,即可向君寻仇,这意味着赋予了臣子在某种情况下合法弑君的权利。

如果君无罪而杀臣,那就是无道昏君,杀这样的无道昏君不仅不算弑君,甚至是为民除害。孟子也曾说:“残贼之人谓之‘一夫’,闻诛一夫纣矣,未闻弑君也。”

放到现实中,如果公司伤害了员工,员工报复反击自然是合情合理的,不需要理会所谓的道德绑架。

公羊学派的衰亡

纵观公羊学派的展,东汉灭亡以后,官僚阶级进一步固化,最终形成了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世族”

的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