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21章 他是我的亲戚(第3页)
“洛特哈德。”
战俘终于说明自己的名字,“我乃洛特哈德,巴黎伯爵的弟弟,老伯爵贝贡之子。我,是你们的敌人!”
“哦?哈哈。”
蓝狐站起身,高高兴兴地拍打起身子:“本以为抓的只是一个百夫长级别的人物,没想到抓到了巴黎伯爵的弟弟?让我猜猜,你应该是一个男爵?”
洛特哈德实在不想说自己其实并没有明确爵位,毕竟身份贵族,这一情况属于耻辱。
他所表现的难以启齿态度,又被蓝狐认为是一种隐瞒。
“也罢。”
蓝狐耸耸肩:“你以为我们是野蛮人我不怪你,按照法兰克人的说法,所有北方人都是野蛮人。你们长期歧视我们,只是现在……该我们歧视你们了。”
说罢,蓝狐示意看戏的部下独将洛特哈德架出木堡,他再示意部下:“此人叫洛特哈德,巴黎伯爵的弟弟,你们严密看管禁止此人咬舌自尽,也不要被他辱骂了就拔剑刺死他。其他战俘已经没用了,立刻刺死,把尸体拉出去扔到河里处理干净。”
众战士点头示意,然后纷纷拔剑,剩下的战俘凄惨地呜呜几声后就不叫唤了。
洛特哈德无力回头看,他知道自己剩下的部下也都被谋杀了,只此堂兄交给自己的军队全军覆没。他被拖到木堡之外,一时间恍惚地觉得自己召集的军队都还在,可是看到所有活动的士兵多是金,白日梦到此为止。
洛特哈德被放置在空旷地带关押,或者说被十多人拎到了可通向东方的罗马古道之上。
蓝狐确信罗斯王会先带领骑兵集团此东向西快马赶到,估计到今日太阳落山前大王就抵达了。抓到巴黎伯爵的弟弟可谓意外之喜,虽说此人暂时还没有说明一些情报,有关审讯的事情不如交给大王。
如此以来,大王得到了“礼物”
一定非常高兴,若是又他亲自审讯出重大情报定然更加高兴。倘若洛特哈德不理智地向大王啐痰,一如那个被俘的苏瓦松伯爵一样,如何定夺一样是大王的意愿。
蓝狐主打的就是一个不贪功,也不想因为一些事情给自己惹麻烦。
有着自知之明的他丝毫不敢向王爵级贵族迈步,哪怕自己的妻子是查理曼的重孙女,哪怕手下兵力之盛有称王的资本。他不需要一些虚荣名号,当战争时代结束,自己控制着约塔河流域(几乎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整个南部地区),对外是伯爵,对内形同小国王。
整个默伦城好似一座乱葬岗,守军全军覆没,那些被拔掉甲衣、武装带,乃至是连衬里衣物都扒掉的死者,开始被当做废弃物扔到塞纳河里。
罗斯军队在主观上,并非打算用无数漂浮的死尸去恫吓巴黎城,他们只是想快把战场处理干净,以便大军在默伦城驻扎时不必浑身难受。
至于证明战士们的功绩,只要将扒下来的那些锁子甲、头盔,以及五花八门的武器堆成小山,就足以向大王报功。何况,还有一位高贵的战俘被安置在大路上呢。
蓝狐就怕自己充当向导的妻子对战后的惨状再生出精神刺激,他将乌鸫拉到战场之外、
就算她简称自己对遍地死尸已经有很强的精神抗性,还是被战士们护送到了大路上。
今日的乌鸫打扮得分明是一位女战士,放眼望去没有敌军,她就犯不着再穿上令个人体态臃肿的板甲衣。
她打扮得非常干练,或者说穿着紧凑像是穿了紧身衣。腰间皮带精致考究,其上有着密密麻麻的北欧风格花纹,悬挂的剑则是货真价实的罗斯钢剑,剑柄末端的配重球又镶嵌一整块红宝石,剑鞘尽是黄金花纹。
她没有戴头盔,有金片装饰的冠带箍住头确保不散乱,使得有些稀疏的刘海尽量遮盖额头的生命符文刺青。一头棕褐色微卷的头扎成麻花辫,在众多罗斯战士里的确是特殊的存在。
不仅仅因为她是身材苗条的女战士,最特殊的其实就是她的色——在数百个金战士里仅有她一人色偏黑。
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。
加洛林王室的祖上自墨洛温时代就已经是顶级贵族,更早期的墨洛温贵族长期是罗马帝国的军团军官。见帝国颓势不可挽回,一些罗马贵族干脆就与军团里的蛮族军官联姻,金的法兰克贵族,其后代的色也逐渐染黑了。
无所事事的乌鸫似乎在闲逛,无聊地拔出钢剑在荒草地里乱刺乱砍,锋利剑刃轻易割断灯芯草,她无聊地哼唱起某些宫廷流传的歌谣。
本来,一个体型苗条、色黑的诺曼士兵就引起洛特哈德注意。
后者被拎到空旷地带,如今荒地野草疯长,一旦那些诺曼人看守疏忽了,自己岂不是有了逃跑的机会?哪怕自己双脚都被捆住,若是不断左拧右拧弄得绳子松脱,岂不是就有机会逃了?
要逃到并不容易,正当他使劲拧身子的时候,耳畔隐约听到一些熟悉的歌谣,然后……看到了一个小个子的诺曼士兵在砍草。
蓝狐始终没有走远,他站在大路上眯着眼看向东方期待着罗斯王的骑兵快点赶来。
其实乌鸫并非脑袋放空随意砍草,她的小脑瓜正在思考。
据说昨夜的战斗生擒了守军将军,据说还是巴黎伯爵的弟弟。这种事情非常离奇,同为加洛林王室后裔的乌鸫当然也知道巴黎伯爵一家的情况,哪怕只知道一些人名。
巴黎伯爵杰拉德二世,他哪里有弟弟?如果是堂弟,那个艾伯哈特不是已经与罗斯结盟了么?
大贵族们心怀鬼胎,帝国内战的本质就是亲戚们的自相残杀。乌鸫非常清楚,自己的三叔路德维希巴不得杀了自己这个侄女,完全因为自己是女人而不敢下手。
如此想来,作为巴黎伯爵堂弟的艾伯哈特,与罗斯王国结盟、与查理结盟、与勃艮第人结盟,加入进攻巴黎的队伍,堂弟攻击堂兄其实也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