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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合院:我可以融合万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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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8章 又一次尝试说服他摆脱与贾家的关系(第2页)

万兴邦嘲笑道。

易中海哑然——万兴班确实未曾明说具体的数额,但从一开始他就是讨钱的态度,如若不给,恐怕就要报案了。“我给你六百,这回总满意了吧?”

易中海咬牙切齿地挤出这些话。

就这样短短时间里他就亏失了一百元,几乎相当于他整月的收入,如同劳苦了一个月份白白努力。

“易中海,你猜想,如果真的拿走那些钱,官方将如何处置方刚?”

万兴班并未直接同意。事实上,他内心深知由于年幼,方刚并不可真正定责——早在1951年的政策即说明未满12岁的不予惩处,到1954年后更是将年龄上限延长至13岁。这些当然仅指刑事责任,而非民事责任,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,民事赔偿需要父母承担责任。

万兴班对此心知肚明,但是,易中海并不清楚内情。

他还以为方刚真的会入狱受责。

“七百,这样可以么?”

易中海强忍怒气妥协。

最后的结论定在了一千元上,此时万兴班这才露出满意的神态。“哎呀,这也太会挣钱了,这一眨眼的片刻万兴班居然又赚得了五百元,贾东旭辛辛苦苦挣的全年薪水也没这般多。”

“嘿,这下大家都瞧见易中海的高超技能没用,在这一刹那间他又得多付出五百块钱啊!”

“万兴班简直就是我们的榜样,如果能和他一样有手腕就好了。”

大家情绪顿时激昂了起来。

1960年代的一千元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数字。

在这院子里的绝大多数人甚至连一千元都没见到过,更有不少人连积蓄几百元的水平都无法实现,眼见易中海掏出如此多的赔偿,不少人几乎要嫉妒疯掉。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将那些钞票抢过来。就连那二位差役也是心有所感:这笔款项实在来的轻而易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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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下解决这种事并没有固定的规定,只需得到易中海的认同,就算数不上贪图,也不会构成讹诈。

“哎呀,我早就提醒你,你却硬是要充强!”

大妈无可奈何地说。

即便家中还有点储备,可这接二连三地需要赔付高额的钱财,家境很快会被消耗光的!

“巡查员同志,我放弃了追究!”

这是万兴班宣布放弃的宣告。

易中海松开口气,无力地坐在地板上,心中充满了惊吓以及怨愤,体力耗尽令他再也站不住脚了!

“真让人头疼,怎么能没让棒骨吃公粮(蹲大牢)去?”

许大茂感到不满,

更特别的是当看到万兴班因此得益,使他内心的怨气翻涌不已!

“刘海中同志,你现在得跟我走,去结算刘光天用餐的费用。”

此时已是黄昏时分,关于万兴邦的事情已经解决。巡捕敦促刘海中道。

“不去,刘光天自己的事让他自己承担,你们该怎么判决或罚款就怎么处理吧。”

刘海中的语气透着极大的不满。

刘光天不仅令他的颜面尽失,还斩断了他在官场的前程。“刘海中同志,请注意,刘光天并未成年。”

“根据相关法规,在子女未成年前,父母对其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负有法律责任,你需要为此支付。”

巡捕耐心解释给刘海中听。

面对法律这一话题,刘海中的确是一知半解,这也让巡捕见怪不怪。

在这个刚刚建立不久的新时代下,法律法规并未彻底普及,像刘海中这样的人比比皆是。

“真是这样的?”

刘海中半信半疑。

“需要告知居民委员会吗?”

巡捕继续询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