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6章 治理(第2页)
毕竟是有金手指的皇帝,心里有想法后,他让系统按照他的思路,整理出一份材料。
先是吕宋治安问题,想把吕宋经营好,安全的环境必须放在第一位。
从即日起,严格统计吕宋人口和户籍,有多少原住民,有多少明人,吕宋所有人员,必须全部登记在案。
人口户籍统计出来后,给原住民和在吕宋居住过三年的明人,全部放身份证。
以后来吕宋经商的所有人,在进入吕宋港口后,必须要去入境处登记。
大明并不限制他们来往,但都要有身份证明。
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之人,不允许进入,吕宋都护府会在旁边小岛安置他们,不会让他们无处安身。
无论什么人,只要进入吕宋,都必须遵守吕宋法规,不然将会被治罪,轻者送锡兰挖矿,重者砍头。
为了防止土着被人煽动作乱,决定对他们进行编制管理。
原住民十户为一组,每组设组长一个,十组为一村,设村长一个。
二十个村为一镇,设镇长一个,主要负责管理他们。
村长有事需要向镇长汇报,镇长有事向县衙上报。
每组十户人家要相互监督自管,一户犯事,十户均会被诛连。
若想免除罪责,必须尽快向村长反映情况,不然同罪论处。
此政策不单单在吕宋实行,所有海外领土均按此实施。
为了方便管理,未来各海外领土相互移民。
比如朝鲜,东瀛,吕宋,南海省,还有以后的安南和缅甸等等,必须要按比例相互移民,大明不会让本地单一种群过于庞大,当然明人不限制。
在大明管辖下,只要你老老实实听话,不但没有人敢欺压你,还会分田地果园。
每年收成除了上交的税负外,剩余收入足够他们维持生活。
家里有劳动力的,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干活挣钱,这部分不需要交税。
东南亚农作物都是一年两熟或者三熟,产量很高,根本不会挨饿。
分田到户后,剩余土地果园等,大明会建立农场。农场属于朝廷所有。
既然吕宋已经纳入大明版图,朝廷不会像殖民地那般肆无忌惮征收他们的人头税,导致民不聊生,最终生乱。
各类税收都和他们的收入挂钩,不会增加多余税负。
吕宋渔业资源丰富,府会建立捕捞队,把捕捞队捕捞的鱼获送往大明售卖。
这部分收入除工钱和税收外,剩下收入归地方所有。
农场收入上交都护府,都护府要精打细算,不能随意浪费,严禁贪污腐败,除去开支和工钱军饷外,剩下上交大明国库。
藩王就藩海外,封地税收归王府所有,朝廷免除他们的税赋。
比如永王朱慈炤的棉兰老岛等,大明朝廷免税。
南海省的定王朱慈炯,他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或者几个岛屿作为自己封地,必须要得到神武皇帝的允许。
后世印尼和菲律宾群岛众多,给藩王几个岛完全没有问题。
当然,无论南海省,还是吕宋省,只要有藩王存在,除了军队外,他们对地方管理都有言权,也是最权威的存在。
以上是对吕宋土着户籍,以及生产生活上税负制度管理。
在吕宋的商人,无论是明人还是其他国家商人,只要在吕宋经营,都要缴纳商业税,商业税暂定为营业收入一成。
庄园和土地严禁买卖,只允许承包,并严禁外国人承包,只允许明人和本地土着承包。
未来还会成立大明银行海外分行,主要用于龙币兑换和存款贷款业务,这个方法制度和大明本土一致。
在吕宋的所有人,无论是土着明人,还是外国人,必须使用大明龙币,半年之后,其他钱币不再流通。
在银行建立之日起,吕宋居民和商人要尽快兑换龙币。
数量大的客户,银行会收取少量手续费用,普通百姓费用减半。
并招收明人和忠于大明的土着组建治安队,以明人为主体,土着为辅,主要负责地方治安。
还在吕宋建立水泥厂,尽快在沿海港口和城镇等重要地方,修建防御地堡。
地堡安装防御火炮和射击枪洞并能防御重型火炮攻击,地堡和地道相连,贯通城里军营。
附近各个地堡形成火力织网,一个地堡遭到攻击,附近地堡能够提供火力支援,让地堡变成牢不可破的堡垒。